1950年代有一位法國著名的外科醫師Pierre Barbet寫了一本書叫「一個在各各他的醫師」。Barbet醫師主要是從醫學的眼光來探討耶穌基督受難所經歷的痛苦,他的根據是透過十四世紀所發現的「聖衣」,即是用來包裹耶穌屍體的一大塊12呎長的布所留下來的種種痕跡,來做法醫學上的鑑定。以明瞭耶穌肉體死前的創傷。Barbet醫師也從考古學的眼光去研究囚犯被釘十字架致死後骨骼的變化,以及受鞭打人的皮肉損傷及生理變化。Barbet醫師做完了他的研究後,曾被羅馬教皇庇護十二世召見,教皇詳聽了耶穌所受的身心痛苦後,臉色發白流著眼淚說:「從來沒有人告訴我這麼悲慘的事。」 關於耶穌所受的苦難是從「克西馬尼」開始。在四福音中只有路加福音提到耶穌流血汗之事,原因是路加是一個醫師,他說:「在極度傷痛中,耶穌更懇切地禱告,他的汗珠像大滴的血滴落在地上」(路加22:44)。很多近代學者都嚐試要解釋聖經的這一段有關「血汗」的片語,曾有很多人就斷言那是憑想像的事。其實翻開醫學文獻,非常罕見的Hematidrosis(即bloody sweat 血汗)是有明確的記載:『一個人在極度的情緒壓力下,汗腺中的極小微血管會破裂,以致血和汗混在一起流出。』雖然這不是和身體的創傷有關,但這是耶穌受難過程中第一椿痛苦。 其後,耶穌在半夜被逮捕而被帶到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之前,因為耶穌保持沈默不發一言,所以一個士兵打了耶穌的臉,這是第一次受到肢體的創傷。接著在清晨耶穌已經徹夜未眠,又有多處瘀青、挫傷、脫水,被拘提走過耶路撒冷去見彼拉多;因為轄區管轄權的關係,彼拉多又把耶穌送到希律那裡。很明顯地耶穌在希律之前沒有受到傷害,又送回到彼拉多之手。彼拉多為了安撫暴民的叫囂,就釋放了巴拉巴,而對耶穌判決鞭刑及釘十字架。接受鞭刑時脫去衣服、雙手被綁在頭上的柱子。根據猶太人的律法,不能超過四十次的鞭打,但是法利賽人認為如果是算錯多打了幾下,仍是在法律範圍內。 羅馬兵丁用短的皮鞭(帶有兩個鉛球在前端)來鞭打耶穌,左右各一人交替鞭打,皮鞭一再地打到耶穌的肩膀,背部及下肢。開始時皮鞭的鉛球只割了皮膚的表皮,但接著切割到深部的皮下組織,引起微血管及靜脈的出血,最後皮鞭切割到肌肉層的血管而引起動脈的噴血,耶穌整個背部變成一堆血肉糢糊的組織,而整個人陷入虛脫時鞭打才停止。 被鞭打得幾乎暈過去的耶穌被鬆綁而放置在石頭鋪的地面上,他的全身被他自己的血溼透了。羅馬兵丁認為耶穌在猶太省內自稱為王是一大笑話,他們抛了一件外袍在他的肩膀上,並放了根杖在他的手以做為王的寶杖。他們放了一個以荊棘做的粗糙皇冠在他的頭上,那皇冠被壓入頭皮,刺入血管組織,引起大量的流血。那些士兵嘲弄他並打他的臉後,拿他手中的杖打他的頭,這使頭上的刺更深入頭皮。最後士兵把他背上的袍脫掉,這袍已沾黏到背上傷口的血塊及血清。這一拿,引起不可言喻的痛及流血,正如突然剝除傷口上外科膠布引起的疼痛一樣。 和猶太人的習俗不一樣,羅馬人把衣服還給耶穌穿,然後把一根重的木頭橫樑(約110磅)綁在他的雙肩。羅馬士兵帶著耶穌及兩個強盜開始緩慢地走這650碼的悲哀之路。耶穌盡力要挺直的走,但是笨重的木樑以及失血過多使耶穌搖晃而倒下,粗糙的木頭橫樑插入肩膀已裂開的皮膚及肌肉,引起極大的疼痛。耶穌嚐試要站起來,但是肌肉已超過了它的極限。百夫長(羅馬的軍官)為了趕快到山上執行釘十字架,就抓了一個旁觀的叫西門的人來替耶穌背十字架,而耶穌跟在後面,仍舊流血和流著休克的冷汗,最後終於到達各各他。耶穌被脫去衣服,只留一纏腰布在下體。在釘十字架前,士兵要給耶穌喝添加了没藥的酒,一種輕微的麻醉劑可緩和疼痛,但耶穌拒絕了這飲料。替耶穌背十字架的西門被命令把橫樑放在地上,然後耶穌被推倒,雙肩靠著橫樑,士兵用很粗方型的鐵釘釘入手腕的前端(不是手掌)深入木頭。重複的動作在另一邊做,雙臂不能太緊的伸開,而留有彎曲的空間。然後橫樑及耶穌的身體被固定在已做好的直柱上,垂直竪立起來,在十字架的頂端釘了一個牌子--「拿撒勒的耶穌,猶太人的王」。然後耶穌的左腳被放在右腳之上,兩足向下伸,腳趾頭向下,一根大鐵釘,穿過了小腿和足部中間的彎曲部位釘在木頭上,兩側膝蓋保持中度的彎曲,這就完成了釘十字架的酷刑。 耶穌的身體在十字架上因重力往下降時,手腕上被釘子套住的地方壓力增加,引起非常灼熱的痛放射到手指,並向上傳導到手臂並爆發至腦部,在手腕部的鐵釘壓迫到正中神經,在腳部的蹠骨神經也因為鐵釘的貫穿,而引起撕裂的劇痛。在此時,另外的一個現象發生;當雙手臂疲乏時,肌肉的痙攣一波又一波的發生,而引起不停的抽痛刺痛。因雙臂橫掛懸空,胸部的大胸肌變痲痺,以致深層的肋間肌肉不能運作,空氣可以吸入肺部但是不能呼出,最後肺內積聚大量的二氧化碳,血中二氧化碳劇增,變成呼吸性酸中毒,此時肌肉的痙攣部份消失。 稍微緩和痙攣後,耶穌可以向上微移,以呼吐出肺內的二氧化碳及吸入氧氣。就在此時,耶穌說出了七個很短的話,就是著名的十架七言。 第一、看著羅馬兵丁在他的外袍上丟骰子玩,他說:「父阿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(路23:34) 第二、對著強盜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(路23:43) 第三、看看他的母親瑪利亞說:「母親,看你的兒子!」然後對著很恐慌的約翰說:「看你的母親!」(約19:26~27) 第四、呼喊「我的神!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」(太27:46) 他遭受了很多小時無止境的痛,循環性的絞痛,肌肉及關節抽搐痛,以及背部傷口的撕裂痛;特別是當他靠在粗糙的十字架木頭上下移動時。然後另外一個苦痛開始,當心包膜慢慢的充滿了液體(血清)而壓迫到心臟時,胸部劇烈的壓迫痛發生了。 詩篇22:14的預言在此時呈現了:「我的精力消失,像潑在地上的水。我的骨頭都脫了節;我的心像蠟塊融化在內臟」。此時,生命的盡頭接近了,身體裏面的液體減少到到臨界點;被壓迫的心臟盡量要壓出脫水濃稠的血液到組織中,而受傷的肺也竭力要呼出小小的口氣。非常脫水的組織,特別是口腔的黏膜傳導刺激的信息到大腦,耶穌喘氣地說了第五句哀號「我渴了。」(約19:28),再一度呈現了詩篇的預言「我的喉嚨像塵土一樣枯乾,舌頭黏在牙牀上,你竟讓我在塵土中等死」(詩篇22:15)。 有一個人用沾了酸酒的海綿綁在藤條上去擦耶穌的嘴唇。此時耶穌的生命在盡頭了,他感覺到死亡的寒冷爬過了全身的組織。他低聲說出「成了!」(約19:30),他代人受罪的使命完成了,最後他可以讓他的肉體死了。用最後的一口氣,耶穌施力在他腳的鐵釘上,伸直他的下肢,深深吸一口氣,說出他的第七句也是最後的一句話:「父阿!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。」(路23:46) 要終結釘十字架的酷刑,通常是把受難者的兩下肢打斷,這樣可以避免被釘十字架的人向上移動來緩和胸部的肌肉,所以可以導致快速的窒息死亡。在耶穌旁的兩個強盜的腳被兵丁打斷了,但兵丁到耶穌十字架下觀看時,認為不需要,因為耶穌已經氣絕。但兵丁要確認耶穌已死,所以用長矛穿刺左側第五肋間,向上到心包膜進入心臟內。約翰福音19:34說:「但是,有一個兵士用槍刺他的肋旁,立刻有血和水流出來」。水是從心臟外面的心包膜流出,而血是心臟內流出的。從這個現象可以釐清,耶穌的死因是因為休克及心包膜積水導致心肺衰竭,而不是像一般的窒息死亡。 耶穌的被釘十字架並不是那一段歷史的終結,而是一個開始;因為耶穌的受難及復活,產生了永世的功效:那就是上帝對人類無止境慈愛的呈現,使世人的靈魂不至滅亡反得永生。
- Apr 24 Sat 2010 22:42
一個在各各他(骷髏地)的醫師 許文憲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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